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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贵港市农业农村局成文日期:2025年11月07日
标  题:贵港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第二批贵港市本级衔接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
发文字号:贵农局发〔2025〕30号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2日

贵港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第二批贵港市本级衔接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

2025-11-12 11:24     来源:贵港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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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工作安排,贵港市财政局已按程序下达2025年第二批贵港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到各县(市、区)。为做好资金和项目管理,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金下达总量

2025年第二批贵港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1817.4万元。

二、资金分配情况

第二批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按照因素法分配,根据市本级财政资金支出事权的有关规定,仅对港北区、港南区和覃塘区进行支持。

(一)奖励因素、政策因素。已在第一批市本级资金分配中体现。

(二)客观因素。将扣除奖励因素和政策因素剩余资金的70%,按照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数量因素安排40%,2024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因素安排30%进行分配。

(三)绩效因素。安排扣除奖励因素和政策因素剩余资金的30%,按照平时考核权重50%,交流指导考核权重30%和年底自评考核权重20%进行赋分量化,根据2024年衔接资金项目反馈项目数据问题清单扣分评定结果、2024年衔接资金交流指导反馈问题、2024年衔接资金绩效年底自评等情况计算分配资金。

三、资金使用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围绕市委产业转型升级“两年有突破”目标,提升相关部门沟通协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二)突出支持重点。要围绕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任务需求统筹安排资金,优先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面临的突出问题,保障到人到户项目资金需求,重点支持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生产增收。要重点促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加快补齐主导产业发展短板,推进全产业链开发,要加大培育县域特色优势产业,优先支持促进脱贫群众增收的联农带农富农产业项目,让农民群众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三)扎实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各县要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发〔2025〕44号)等文件要求,完善项目库建设,严格项目入库管理,强化项目立项管理,加强项目实施管理。指导规范开展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工作,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控。项目库入库、实施、验收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公告公示要求。建立健全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带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

(四)加强衔接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进度。各县要按照时限要求落实资金分配方案,及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并在本级网上主动公开,保持网站链接长期有效。要定期调度资金支出和项目进展情况,关键时间节点资金支出进度要达到要求。要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资金支出和项目实施跟踪监测机制,严格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对贪占挪用、违规使用衔接资金等问题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其他要求

各县(市、区)要及时将资金项目信息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并及时录入资金到账和项目进展信息。于2025年11月30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报备资金分配方案(具体到项目)。市农业农村局邮箱:jck4233455@163.com,市财政局邮箱:nyk4560428@126.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农业农村局萧富航,联系电话:4537539,市财政局朱来信,联系电话:4560428。


附件:2025年第二批贵港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表


贵港市农业农村局              贵港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