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贵港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27日 |
| 标 题:贵港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检查主体信息和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 |
| 发文字号:无字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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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现公示本部门行政检查主体信息及本部门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贵港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检查主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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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主体 类别 |
行政检查主体 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层级 |
所属执法 领域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址 |
|
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 |
贵港市农业农村局 |
11450800MB1562582L |
市级 |
农业农村 |
0775-4537561 |
广西贵港市金港大道1090号(贵港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内) |
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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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查事项 |
行政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行政检查主体 |
行政检查内容 |
行政检查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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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检查 |
生猪屠宰企业 |
贵港市农业农村局 |
对生猪屠宰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 |
【行政法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生猪屠宰活动的相关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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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辖区内的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肥料进行监督、检查 |
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 |
贵港市农业农村局 |
对辖区内的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肥料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 |
【部门规章】《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辖区内的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肥料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必要时按照规定抽取样品和索取有关资料,有关单位不得拒绝和隐瞒。对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要限期改进。对质量连续不合格的产品,肥料登记证有效期满后不予续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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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监督检查 |
农作物种子经营类单位 |
贵港市农业农村局 |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九条: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是种子行政执法机关。种子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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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监督检查 |
畜禽养殖企业 |
贵港市农业农村局 |
对动物防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动物防疫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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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活动的检查 |
野生动物养殖主体 |
贵港市农业农村局 |
对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监督管理。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等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活动进行规范和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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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的检查 |
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的单位 |
贵港市农业农村局 |
增殖放流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和地点。 |
【部门规章】《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单位和个人自行开展规模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的,应当提前15日向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增殖放流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和地点等事项,接受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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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 |
农业机械生产经营服务主体和农机专业合作社 |
贵港市农业农村局 |
进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 |
1.【行政法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在农田、场院等场所进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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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
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 |
贵港市农业农村局 |
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
【部门规章】《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应当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本办法行为的,应当依照职权调查处理。需由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报请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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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蚕种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蚕种生产、经营企业 |
贵港市农业农村局 |
对蚕种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蚕种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蚕种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许可规定条件的生产经营者,应当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其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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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农药监督管理职责的监督检查 |
农药生产经营主体、农药使用主体 |
贵港市农业农村局 |
(一)进入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
【行政法规】《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二)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履行农药监督管理职责,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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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监督检查 |
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或者进口、出口的单位和个人 |
贵港市农业农村局 |
对影响农业环境的建设项目进行环境评价,对直接影响农业环境的建设项目和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
1.【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第八条第(六)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业环境保护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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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
贵港市农业农村局 |
对影响农业环境的建设项目进行环境评价,对直接影响农业环境的建设项目和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十六条: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下列农用地地块进行重点监测: |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