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贵港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4月25日 |
| 标 题:贵港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平南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贵农局复〔2025〕19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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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农业农村局:
你局报来《关于审定平南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平农报〔2025〕108号)及由广西南宁岩科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西桂东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市润港工程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平南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等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平南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南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为2412-450800-04-01-647487。
二、项目建设单位
平南县农业农村局
三、建设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平南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建设规模为6.7万亩,包括新建4万亩、改造提升2.7万亩。分3个子项目实施,其中2025年平南县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官成镇、同和镇、丹竹镇)新建2万亩,2025年平南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大安镇、大新镇、官成镇、思界乡)改造提升2.7万亩,2025年平南县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寺面镇、六陈镇、大鹏镇)新建2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地力提升、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
五、投资概算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9088万元,其中: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420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4888万元。各项内容投资:田块整治工程1428.59万元、灌溉与排水工程10080.62万元、田间道路工程4839.22万元、农田地力提升工程156.44万元、农田输配电工程22.57万元、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72.03万元、临时工程658万元、独立费用1830.53万元。
六、建设期限
2025年9月至2026年12月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设计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如因受不可抗拒因素影响,确需变更设计,并符合变更条件的,项目法人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且变更后项目总投资不能超出该项目投资计划。
(二)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强化工程质量全流程监管,严把设计关、施工关、验收关,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三)项目要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四)因分项投资比例调整,即日起,原贵农局复〔2025〕2号、贵农局复〔2025〕3号、贵农局复〔2025〕11号文予以作废。
请据此批复,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及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加快项目实施。
贵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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